沧州石化技术市场规程
 
 

一、为促使科研成果尽快的转化为生产力,依据《河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成立“沧州石化技术市场”,为河北省石油化工职防所领导下的非法人单位。

二、沧州石化技术市场交易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技术市场工作的有关法规中所界定的范围;交易形式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其它形式。

三、沧州石化技术市场在沧州市科技局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工作,每年向沧州市科技局汇报工作情况两次(分别在每年5月和11月各一次),年终有总结。每年为全市石化行业培训技术、管理人员1-2期。沧州石化技术市场所签定的技术合同必须到沧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处进行认定登记。以享受国家、省对技术交易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沧州石化技术市场在执行技术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或争议、纠纷,由当事人根据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向有关技术合同仲载机构或司法部门提出解决。

五、沧州石化技术市场设在沧州市北环中路66号。